来源:北京商报
2月9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发布《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据悉,此次改革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,一是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;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;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。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这项改革,对居民、农业用户电价水平没有影响,这些用户用电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。
存量和增量分类施策
根据《通知》,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。新能源项目(风电、太阳能发电)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,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。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,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。